广水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广水市位于湖北省北部偏东,桐柏山脉东支南麓,大别山脉西端,地跨东经113°31′—114°07′北纬31°23′—32°05′。地势北高南低,北部最高的大贵山主峰海拔907.80米,西南部最低处平林河床海拔37米。市境群山环峙,北扼雄关险隘,东西居铁路要冲,绾毂南北,控制随枣,“系全楚襟喉之处,自古用兵之地”。境内武胜关、平靖关、黄土关三关鼎峙,历来为兵家重地、商旅要途。全市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市区位于广水市腹地,距省会武汉176公里。广水市属北亚热带气候,北部山区地形复杂,具有小气候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5.5℃。年均降水990毫米。河流沿山脉走向,共有大小河流337条,总长2423公里。较大河流有广水河、应山河、水、蓼水、余店河、龙泉河、小河、飞沙河共8条,前6条属长江流域,后2条属淮河流域。在总面积中,山、水、田的大体比例是六山一水两分田。由于境内多山,河溪交错,库塘密布,有较好的生态环境,农作物适宜种植稻、麦、棉、油料、豆类、大蒜和烟叶。林木350多种,主要树种有松、栎和杉木。国家列为保护的珍贵树种有香果树、银杏、牛鼻栓、白玉兰、三尖杉等。宜牧草埸224万亩,野生牧草300多种。药材600多种,桔梗、蜈蚣为著名药材。野生动物100余种。常见鱼类40多种。已发现矿产22种,构成工业矿床的矿产有钇、磷、萤石、白云岩、瓷石共5种,钇矿为本县之优势矿产,有大型矿床3处。